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
的担保)为 22,368.89 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8,730.15 万元;子公
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984,825.69 万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
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为 1,055,924.7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84.35%。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为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
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
外担保事项。
    2、2019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协鑫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无新增占用资金金额。截止
2021年3月5日,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占用
期间利息。详见2021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年
审会计师出具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晓平                  曾鸣                   李明辉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