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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9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02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
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
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
研究和逐项审查,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论证分析,现
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协鑫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于
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前述核
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