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0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主 要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内容 调整前: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792.10 185,792.10 2 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建设项目 175,010.74 154,207.90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802.84 450,000.00 1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 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发行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可转 债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十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451.89 185,451.89 2 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175,010.74 154,548.11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462.63 4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 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可转债发行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可转 债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一)“二、发行概况”之“(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792.10 185,792.10 2 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建设项目 175,010.74 154,207.90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802.84 450,000.00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451.89 185,451.89 2 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175,010.74 154,548.11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462.63 450,000.00 (二)“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792.10 185,792.10 2 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建设项目 175,010.74 154,207.90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802.84 450,000.00 调整后: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451.89 185,451.89 2 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175,010.74 154,548.11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462.63 450,000.00 3 三、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主 要修订情况 (一)前言部分 调整前: 为进一步提升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推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协鑫电港项 目(二期)、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建设项目和偿还债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可转债 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调整后: 为进一步提升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盈利能 力,推进公司业务战略转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协鑫电港项 目(二期)、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和偿还债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可转债 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二)“一、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792.10 185,792.10 2 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建设项目 175,010.74 154,207.90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802.84 450,000.00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含 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4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协鑫电港项目(二期) 185,451.89 185,451.89 2 年产3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175,010.74 154,548.11 3 偿还债务 110,000.00 110,000.00 合计 470,462.63 450,000.00 上述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以及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的内容均同步修改。 (三)“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之“(一)协 鑫电港项目(二期)”之“1、项目基本情况” 调整前: (2)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规划和实施的换电站主要分为三大类:乘用车、重卡和轻型商务 车。其中乘用车主要包括出租/网约车等,重卡主要包括重型载货车、矿卡等, 轻型商务车主要包括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城载货车等城际配送物流车等。 各类换电站实施策略以换为主,充换结合。本项目计划在内蒙古、宁夏、山西、 陕西、贵州、天津、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江苏、河北、天津等省份 进行,拟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新建约 86 个重卡车换电站和 30 个轻商车换电站, 合计 116 个换电站;其中车电分离(按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折算)换电站 66 个 (重卡车 51 个,轻商车 15 个)。 …… 本项目单个换电站的建设周期约为 3 个月,全部换电站总体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分批次进行建设。本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如下: 重卡车换电站 序号 地区 数量 1 内蒙古 41 2 山西 20 3 山东 8 4 陕西 5 5 贵州 3 5 重卡车换电站 序号 地区 数量 6 重庆 3 7 宁夏 2 8 河南 2 9 天津 2 合计 86 轻商车换电站 序号 地区 数量 1 广东 14 2 四川 4 3 江苏 4 4 重庆 3 5 天津 3 6 河北 2 合计 30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协鑫能科及在各地区注册设立的多个控股子公司。 调整后: (2)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规划和实施的换电站主要分为三大类:乘用车、重卡和轻型商务 车。其中乘用车主要包括出租/网约车等,重卡主要包括重型载货车、矿卡等, 轻型商务车主要包括中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微城载货车等城际配送物流车等。 各类换电站实施策略以换为主,充换结合。本项目计划在内蒙古、宁夏、山西、 陕西、贵州、天津、山东、河南、广东、四川、重庆、江苏、河北、天津等省份 进行,拟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新建约 88 个重卡车换电站和 27 个轻商车换电站, 合计 115 个换电站;其中车电分离(按车电分离匹配比为 1 折算)换电站 65.5 个(重卡车 52 个,轻商车 13.5 个)。 …… 本项目单个换电站的建设周期约为 3 个月,全部换电站总体计划建设期为 2 年,分批次进行建设。本项目具体建设规划如下: 6 重卡车换电站 序号 地区 数量 1 内蒙古 39 2 山西 25 3 山东 13 4 重庆 3 5 陕西 2 6 宁夏 2 7 河南 2 8 天津 2 合计 88 轻商车换电站 序号 地区 数量 1 广东 14 2 江苏 8 3 天津 3 4 河北 2 合计 27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协鑫能科及在各地区注册设立的多个控股子公司。 (四)“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之“(一)协 鑫电港项目(二期)”之“4、项目投资概算” 调整前: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85,792.1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站投资 总投资 重卡换电站 1 86 915.00 78,690.00 (不含车载电池) 重卡换电站(车电分离) 2 51 1,400.00 71,400.00 车载电池匹配比 轻商换电站 3 30 710.07 21,302.10 (不含车载电池) 轻商换电站(车电分离) 4 15 960.00 14,400.00 车载电池匹配比 合计 - - 185,792.10 后续实际备案及建设过程中,根据不同建设方案,单个备案项目可能会包括 7 多个重卡车或轻商车换电站,投资金额也可能略有变化。 调整后: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185,792.1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站投资 总投资 重卡换电站 1 88 915.00 80,520.00 (不含车载电池) 重卡换电站(车电分离) 2 52 1,400.00 72,800.00 车载电池匹配比 轻商换电站 3 27 710.07 19,171.89 (不含车载电池) 轻商换电站(车电分离) 4 13.5 960.00 12,960.00 车载电池匹配比 合计 - - 185,451.89 后续实际备案及建设过程中,根据不同建设方案,单个备案项目可能会包括 多个重卡车或轻商车换电站,投资金额也可能略有变化。 (五)“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之“(二)年 产 3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之“4、项目投资概算” 调整前: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投资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金额 1 土地购置费用 2,184.00 1.25% 2,184.00 2 建设工程费用 152,122.24 86.92% 131,319.40 2.1 建筑工程费 57,867.91 33.07% 57,867.91 2.2 设备购置费 56,017.30 32.01% 56,017.30 主要材料、安装费 2.3 36,765.43 21.00% 15,962.59 及其他费用 2.4 生产人员准备费 1,471.60 0.84% 1,471.60 3 预备费 12,344.50 7.05% 12,344.50 4 铺底流动资金 8,360.00 4.78% 8,360.00 合计 175,010.74 100.00% 154,207.90 调整后 本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8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投资合计(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金额 1 土地购置费用 2,184.00 1.25% 2,184.00 2 建设工程费用 152,122.24 86.92% 131,659.61 2.1 建筑工程费 57,867.91 33.07% 57,867.91 2.2 设备购置费 56,017.30 32.01% 56,017.30 主要材料、安装费 2.3 36,765.43 21.00% 16,302.80 及其他费用 2.4 生产人员准备费 1,471.60 0.84% 1,471.60 3 预备费 12,344.50 7.05% 12,344.50 4 铺底流动资金 8,360.00 4.78% 8,360.00 合计 175,010.74 100.00% 154,548.11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