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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2-17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12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51.53 亿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
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
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为 245.13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不超过 123.04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不超过 122.09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5,000.00 万元调剂至资产
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新协鑫”)使用,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琞能”)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30,000.00 万元调剂至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
天”)使用。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
                 原担保分配    本次调剂担    调剂后担保                  调整后可使
    被担保人                                               披露日已使
                   额度          保额度        额度                      用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广州协鑫蓝天
  燃气热电有限     20,000.00     30,000.00     50,000.00     25,852.37     24,147.63
      公司
  中新协鑫能源
  科技(苏州工
                        0.00      5,000.00      5,000.00      2,000.00      3,000.00
  业园区)有限
      公司
  苏州琞能能源
                  300,000.00    -30,000.00    270,000.00      2,529.36    267,470.64
  科技有限公司
  协鑫智慧能源
  (苏州)有限    150,000.00     -5,000.00    145,000.00    118,720.00     26,280.00
      公司

      合计        470,000.00          0.00    470,000.00    149,101.73    320,898.27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约
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蓝天向渤海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
6,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6,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
渤海银行珠海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
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人
民币。
    2、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蓝天向中国银行广州
开发区分行申请的 18,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广州蓝天在 18,500 万
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 业务所形
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4,3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新协鑫委托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再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下
简称“合作银行”)申请开立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苏州再担
保为中新协鑫向合作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新协鑫可根据实际需求分次、
循环委托苏州再担保办理保函相关业务。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协鑫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综合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协鑫智慧能源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综合能
源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因苏州再担保与中新协鑫办理各类保函业务,
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中新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
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4、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
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航租赁签署了《股
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扬州港口污泥发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港电”)向中航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5,000 万元人民
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
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中航租赁基于融资
租赁主合同对扬州港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

    5、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濮院协鑫”)及兰溪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协
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苏州分行”)
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濮院协鑫及兰溪协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协
鑫智慧能源向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 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期间协
鑫智慧能源在 2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光大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
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
    6、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协鑫智慧能源向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的 6,120 万元人民币并购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协鑫智慧能源在
6,120 万元人民币并购借款内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
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120
万元人民币。
    7、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阜宁协
鑫郭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协鑫”)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
本金为 22,240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32 年 12 月 13 日期间北京银行南京
分行基于主合同对阜宁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占 2021 年度
     担保情形                                                       占 2021 年度经
                                      经审计合并报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
                                      表净资产的比
                                                                    净资产的比例
                                           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     56,355.96          9.07%      40,213.43            6.47%
子公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621,099.59         99.91%     463,557.74           74.57%
保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
                       1,202,975.54       193.52%     792,750.63          127.53%
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1,880,431.09       302.50%    1,296,521.80         208.57%
计对外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