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1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濮院热电等5家控参股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出售部分热电项目部分股权,旨在从重资产走向轻
重资产结合,聚焦源网荷储充云移动储能数字能源一体化发展。董事会同意出售
濮院热电等 5 家控参股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出售
股权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详 见 同日 披露 于《 中 国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及 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濮院热电等5家控参股项目公司部分
股权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原有下属子公司股权被动
导致,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借款的延续。财务资助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
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借款利率延续公司内部间借款利率,利率水平合理。公
司将及时了解项目公司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清理完毕。
董事会同意本次因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出售
下属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担保是因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导致,
交易对方对担保事项的后续处理方案在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有明确安排,将按
照协议约定清理完毕,因此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督促交易对手方按期履行解除担保义务,
维护公司权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因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
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详 见 同日 披露 于《 中 国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及 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对
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出售
下属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 议 案详 见 同日 披露 于《 中 国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及 巨潮 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2023年3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年3月修订)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孙玮女士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并自动失去了审计委
员会委员资格,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胡晓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
调整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明辉、独立董事王震坡、董事孙玮为审计委员会委
员,独立董事李明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李明辉、独立董事王震坡、董事胡晓艳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李明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资
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审议本次董
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