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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
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现将监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
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一)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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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2年5月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实缴出资并向实施主体提
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5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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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22年6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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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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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2022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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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
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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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2022年8月31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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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
议案调整后的《关于修订后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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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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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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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
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收购出售资产或
股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
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
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4、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进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
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5、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的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
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7、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对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8号指引》”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
与《8号指引》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
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报告期内未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
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
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
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形。


    2023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
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