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3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同意董事会提议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本预案
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1,623,324,614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8,683,666 股
后的股本 1,614,640,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6,781,780.12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
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公司章程》及《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
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