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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王震坡)202304262023-04-2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震坡)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次数                    18                        5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8           0            0             否                    0


    注:本人于2022年8月31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为
次,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为1次。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1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8月31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30日,对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
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2年12月14日,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26日,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2月28日,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公司开展了实地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


                                    2
   本人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关注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来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并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
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购买与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对公司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关注公司治理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保证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从工作效果来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内部审计、投资决策、高管绩效考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
效比较明显。
   4、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
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保守公司秘密,不传
播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股票。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高
管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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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购买及出售资产、募集资金、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审计部
工作进行指导。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3年,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应该充分利用现有能源业务优势,加强业务创新,增加新盈利点,持续提
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差异化竞争能力;同时,在组织架构、人才结构、激励机制、
分配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为公司发展持续输入新活力。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
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能力。


    八、其它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证券市场发展快,变化大,作为独立董事,应时刻关注、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
规和相关知识,以增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
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4
    独立董事:王震坡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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