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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鑫富: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2-10-28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进行全面
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
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过鑫富先生、林关羽先生、殷杭华先生、白彦兵先生、汪钊先生、刘
梅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汪钊先生、刘梅娟女士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伯耿                蔡晓玉




                                                       201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