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3〕3100 号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药业公 司)201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鑫富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鑫富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鑫富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鑫富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 1 页 共 7 页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鑫富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鑫富药业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 徐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明伟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 2 页 共 7 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采用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3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25.36 万元。坐扣承销费 1,053.76 万元和保荐费 260.00 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 2.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33,808.67 万元,已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在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95080155260000457 的账户中。另扣除律师 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 707.15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3,101.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9〕17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3,622.7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11.98 万元;201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26.02 万元,2012 年度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9.7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348.75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1.68 万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214.4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第 3 页 共 7 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08年5月9日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 人浙商证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于2009年10月16日共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 95080155260000457 867,361.83 募集资金专户 州分行临安支行 95080167020001520 11,277,183.44 定期存款账户 合 计 12,144,545.2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的异常情况详见附件说明。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第 4 页 共 7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101.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6.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8.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00 吨全生 物降解新材料(PBS) 否 23,600.00 23,600.00 726.02 12,821.99 54.33 2013 年 -1,709.97[注] [注] 否 项目 年产 6,000 吨泛解酸 内酯、年产 3,000 吨 否 11,526.76 11,526.76 — 11,526.76 100.00 2008 年 -581.13 否 是 羟基乙酸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126.76 35,126.76 726.02 24,348.7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合 计 — 35,126.76 35,126.76 726.02 24,348.75 — — — — 第 5 页 共 7 页 1.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 23,600.00 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2,821.99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54.33%。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全生物降解塑料 PBS 制品(以下简称 PBS 产品),主要靠政府主导的强制使用来产生市场需求。本期由于有关国家宣布推迟强制使用政策,PBS 产品的市 场需求急剧下降。鉴于该项政策何时恢复实施还未见明朗,公司本期对 PBS 相关的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17.87 万元,另外计提生产调试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跌价准备,导致项目亏损。(2)基于谨慎原则,公司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3)PBS 生产区块被列入临安市政府搬迁计划,公司将视搬迁方案和进度及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2.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未达预计收益原因:本期实现的效益为-581.13 万元,该 项目在公司之子公司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实施。重庆公司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其副 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公司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利润。 经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公司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该项目建成后, 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市场需求与可研报告的预期差别较大,且因设备时停时开造成腐蚀,特别是利用高纯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产品工艺生产普通工业级产品,使公司成本偏高,虽然通过技术改进有所进展,但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部分机器设 备腐蚀较为严重,如继续改造生产,将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为降低经营风险,根据重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对羟基乙酸项目进行停运处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 16,429.82 万元。经本公司 2009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15,726.66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 置换,其中:对《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 4,199.90 万元,对《年 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 11,526.76 万元。由于年产 6,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超过了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金额,故超 过部分 703.16 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第 3577 号《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由浙商证券出具《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第 6 页 共 7 页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 1.201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从 2012 年 1 月 4 日至 2012 年 7 月 3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 8,000 万元,并已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2 年 7 月 19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即从 2012 年 7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 月 18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 8,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款项正在使用之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期项目尚未完工,结余金额均为项目预算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为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预算资金,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 PBS 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由于该项目尚未建成,无法判断是否达 到预计收益。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