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富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4-01-02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接
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关羽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林关羽先生分别于2013年12
月24日和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466,967股和1,000,000股,
共计2,466,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92%。本次减持后,林关羽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19,400,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2013年12月24日 17.88 1,466,967 0.6655
大宗交易
林关羽 2013年12月31日 17.83 1,000,000 0.4537
合计 — — 2,466,967 1.119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867,868 9.92 19,400,901 8.80
其中:无限售条
林关羽 5,466,967 2.48 4,850,225 2.20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6,400,901 7.44 14,550,676 6.6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林关羽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林关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后,林关羽先生目前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林关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低于
5%,详情请见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