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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富药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29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
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起,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参加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因故不能
出席现场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14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4月16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6:00时)。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
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
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
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地      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吴卡娜、楼渊
    五、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汪钊先生、刘梅
娟女士的《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 2014 年 3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
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浙江杭
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                                                                 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01   《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02   《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03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04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05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06
     告》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07
     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8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09   《关于 2014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
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