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富药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9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3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过鑫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3,254,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54,6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侃律师、钱晓波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