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原文 修订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42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0,319,24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2042 万股,公司的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40,319,24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2042 万股。 440,319,243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