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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富药业:关于重组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2014-10-14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4-07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变化情况

    2014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
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0号)及《关于核准程先
锋公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921号)核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暨向程先锋、张颖霆、
张云祥、张艾忠、李祥慈、曹仕美、张洪文、李晓祥、王忠胜和缪昌峰等10名自
然人发行219,899,243股股份购买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10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交易对方程先锋持有本公司47.26%的股权,成为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0号-企业合并》、《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
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构成业务的
反向购买;亿帆生物与亿帆药业的100%股权已于2014年9月15日过户到本公司名
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的219,899,243股A股股票已于2014年9月18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上市日为2014年9月
30日,故本公司确定购买日为2014年9月30日。
    因此,自2014年9月30日起,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构成业务的反向
购买原则编制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作为购买方进行会计处
理;本公司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编制不发生变化。

    二、2014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变化情况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购买日为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按照构成业务的
反向购买原则编制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亿帆生物和
亿帆药业作为购买方进行会计处理,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亿帆生物和亿
帆药业作为购买方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为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期初模
拟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期末余额为本公司(含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合并资产
负债表数据,合并利润表的本期及上期金额均为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上述期间的
模拟合并利润表数据,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本期及上期金额均为亿帆生物和亿帆药
业上述期间的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

    三、2014 年前三季度盈利预测变化情况

    1、按照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处理后,现本公司预测2014年1-9月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0,000.00-1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幅
度为23.71%-48.45%(预测数及上年同期数均为亿帆生物和亿帆药业模拟合并
数)。
    2、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500.00-17,500.00万元,与上年
同比增长幅度为859.95%-1,058.56%(原上市公司预测数据)。此预测系在本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核准、未考虑重组实施情况下作出,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
步测算,此区间未发生变化,但由于2014年9月30日为购买日,按照构成业务的
反向购买处理原则,此部分利润不计入本公司2014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

    四、其他情况说明

    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以亿帆生物为主体吸收合并亿帆药业,吸收合
并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