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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4-12-31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4-100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6 日向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发药业”)等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该重大诉讼事项
基本情况及其进展情况请详见 2010 年 1 月 20 日、5 月 22 日、7 月 6 日、9 月 21
日、10 月 15 日、12 月 7 日,2012 年 5 月 22 日、6 月 15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二、本案的判决情况
    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
终字第 62 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
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
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对本案判决如下:
    1、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183 号
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新发药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微生物酶法拆分
生产 D-泛酸钙工艺中的技术指标、生产操作的具体方法和要点、异常情况处理
方法等技术信息、5000T 泛酸钙的工艺流程图中记载技术信息的整体组合商业秘
密的侵犯”;
    2、变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183 号
民事判决第二项“被告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浙江杭州鑫
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31,557,903.87 元及合理费用人民币 10 万
       元,三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责任”为“被告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姜红海、马
       吉锋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
       更名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900 万元、合理费用人民币
       10 万元,三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3、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183 号
       民事判决第三项,即“驳回原告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
       求”;
            4、驳回被上诉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26,092 元,由上诉人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原审
       被告姜红海、原审被告马吉锋共同负担人民币 140,956 元,被上诉人亿帆鑫富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85,136 元;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用人民币 200,090
       元,由上诉人新发药业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128,803 元,被上诉人亿帆鑫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 71,287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序号            原告              被告                   诉讼事项                            进展

                                            于 2014 年 12 月向临安市人民法院提
        杭州鑫富节能材   江苏永兴光能股份
 1                                          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货款             目前尚未开庭。
        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39,712.00 元。
                                            于 2014 年 7 月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    2014 年 8 月已获判决胜诉,并
        湖州鑫富新材料   浙江普利金塑胶有
 2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货款       申请强制执行中,执行期为二
        有限公司         限公司
                                            1,179,477.00 元。                    年。
                                            于 2014 年 7 月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    2014 年 9 月已获判决胜诉,并
        湖州鑫富新材料   广东中信玻璃实业
 3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货款       申请强制执行中,执行期为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88,671.40 元。                      年。
                                            于 2014 年 7 月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    2014 年 8 月已获判决胜诉,并
        湖州鑫富新材料   保定天威薄膜光伏
 4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货款       申请强制执行中,执行期为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67,480.00 元。                      年。
                                            于 2014 年 11 月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
        湖州鑫富新材料   武汉泓锦旭隆新材                                        2014 年 11 月开庭审理,目前尚
 5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付货款
        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未判决。
                                            3,357,157.80 元。


            四、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预计本次判决结果将增加公司期后利润 910 万元,同时预计会对公司以后年
       度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 62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