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更名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鑫富”) 于 2009 年 9 月 22 日公开增发 2,93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亿帆鑫富公开增发的原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持续督导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由于亿帆鑫富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至持续督导期满未使用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2014 年修订)》的规定,浙商证券自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仍继续对亿帆鑫富 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14 年 3 月 19 日,亿帆鑫富与浙商证券签 订《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并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 号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持 续督导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申银万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由合并重组后的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申万宏源对亿帆鑫富 201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亿帆鑫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 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采用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 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2 万股,本次发 行定价每股人民币 11.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125.36 万元,坐扣承销费 1,053.76 万元和保荐费 260.00 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 1 费 2.9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3,808.6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707.1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1.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 天会验 2009〔1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亿帆鑫富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2,456.08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97.54 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78 万元,2014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34.4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461.86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2.03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71.69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亿帆鑫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浙江杭州亿帆鑫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于 2009 年 10 月 6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因更换保荐机构,亿帆鑫富于 2014 年 3 月 24 日与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2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5080155260000457 1,716,922.32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101.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461.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期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 产 20,000 吨 全生物降解新 否 23,600.00 23,600.00 5.78 12,935.10 54.81 [注 1] 802.94[注 2] 否 否 材料(PBS)项目 年产 6,000 吨泛 解酸内酯、年产 否 11,526.76 11,526.76 - 11,526.76 100.00 2008 年 1,914.20[注 3] 否 是 3,000 吨羟基乙 酸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35,126.76 35,126.76 5.78 24,461.86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合 计 - 35,126.76 35,126.76 5.78 24,461.86 - - - - 4 1.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 23,600.00 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2,935.10 万元,累计投入进度为 54.81%。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1)全生物 降解新材料 PBS 制品(以下简称 PBS 产品),主要靠政府主导的强制使用来产生市场需求。本期强制使用政 策仅少数国家恢复实施,PBS 产品的市场需求仍未得到根本改观。鉴于该项政策何时完全恢复实施还未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明朗,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2)PBS 生产区块被列入临安市政府搬迁计 划,本公司将视搬迁方案和进度及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由于该项目尚未投资完毕,目前 未达到预计收益。 2.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未达预计收益原因: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停 运,不产生效益。 经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 项目。该项目建成后,由于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市场需求与可研报告的预期差别较大,且因设备时停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时开造成腐蚀,特别是利用高纯产品工艺生产普通工业级产品,使公司成本偏高,虽然进行了技术改进, 但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部分机器设备腐蚀较为严重,公司为避免继续改造生产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根 据重庆鑫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定停运羟基乙酸项目。[注 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 16,429.82 万元。经公司 2009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15,726.66 万元 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其中:对《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 4,199.90 万元,对《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先期投入用募集资金置换 11,526.7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由于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超过了募 集资金项目承诺投入金额,故超过部分 703.16 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浙天会审〔2009〕第 3577 号《鉴证报 告》,并由浙商证券出具保荐意见。 5 经 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2014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实际使用 8,000 万元,并已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归还。经 201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4 年 11 月 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目前上述款项正在使用之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期项目尚未完工,结余金额均为项目预算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为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预算资金,目前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 3000 吨 PBS 生产装置,已于 2008 年完工投产;第二期建设在第一期年产 3000 吨产品成功推向市 场后,将视市场情况将规模扩大至年产 2 万吨。由于近年来 PBS 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二期建设尚未完成。 [注 2]: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 PBS 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注 3]: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鑫富实施,重庆鑫富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副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鑫富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 效益。 [注 4]: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总投资额 11,526.76 万元。其中,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投入 1,550.63 万元,该项目于 2010 年停止运行。期末, 该项目生产线上全部资产原值 783.68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587.31 万元。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的异常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一)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浙江杭州亿帆鑫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250002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 为:亿帆鑫富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亿帆鑫富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申万宏源关于亿帆鑫富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亿帆鑫富2014年度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银行对账单、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中介机构报告等资料;与公 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电话交流。 申万宏源认为:亿帆鑫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亿帆鑫富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 情况无异议。 7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敏明 尹永君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 月 2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