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1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梅娟 汪 钊 张克坚 2015 年 4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