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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独立董事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5-05-30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
促使推动公司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可在一
定程度延伸上市公司产业链结构,拓展医疗服务资源,与上市公司的医药生产、
销售业务产生协同效应。鉴于投资公司在成立初期存在收益不确定性和一定的风
险,本次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自
优势,也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在审议该事
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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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控股股东
共同投资设立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梅娟                  汪    钊                 张克坚




                                                     201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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