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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7-06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55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7
月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二、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买入本公司股票属于其个人行为,是基于对目前资本
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程先锋先生作
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能够与本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
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
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增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先锋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