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本保荐机构”)作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鑫富”、“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规定,对亿帆鑫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1 号文核准,亿帆鑫富于 2009 年 10 月公开发行新股 2,932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125.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01.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 天会验 2009〔179〕号)。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 1 23,600.00 23,600.00 新材料(PBS)项目 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 2 11,526.76 11,526.76 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 合计 35,126.76 35,126.76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承诺 投入金额为 23,600.00 万元,上市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2,935.10 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为 54.81%;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中 的年产 6,000 吨泛解酸内酯项目已经建成,年产 3,000 吨羟基乙酸项目已经上市公司 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批准终止实施。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经过审慎考虑,上市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 新材料(PBS)项目”由上市公司母公司实施变更为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科技”)实施。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了提升管理效率,理清上市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上市公司拟对现有相 关业务进行整合调整。本次整合主要是拟将母公司的原料药业务及降解材料业务剥 离开来,由鑫富科技承接与管理。本次调整后,原上市公司法人主体将变成纯股权 投资型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经营管理层的分管及内部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对该项目 的管理监督。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计划 “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2.36 亿 元。上市公司将采用对鑫富科技增资的方式,由鑫富科技实施“年产 20,000 吨全生 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 上市公司在完成上述增资后,将在鑫富科技开立新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建设“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的募集资 金进行监管。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鑫富科技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内容仍为原 “年产 20,000 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次实施主体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变更后的实施主体相关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临安市锦城街道余村村琴山 50 号 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04 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生物技术、化工技术。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 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 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报经审批部分)、仪器仪表、电子产 品、高分子材料及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生物技术、 化工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25,393.18 9,896,376.11 负债总额 1,942,730.20 4,887,439.19 应收款项总额 3,277,819.60 255,101.22 净资产 5,482,662.98 5,008,936.92 营业收入 11,660,931.98 24,380,160.80 营业利润 632,226.47 1,077,355.62 利润总额 632,226.47 1,144,855.62 净利润 473,726.06 1,027,011.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55,439.32 4,771,719.86 流量净额 3、增资方案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9,000 万元对鑫富科技进行增资,鑫富科技原注册资本 5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9,500 万元,增资前后鑫富科技均为上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15 年 8 月 21 日,亿帆鑫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21 日,亿帆鑫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通过查阅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的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对亿帆鑫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亿帆鑫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亿帆鑫富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亿帆鑫富变更募集资金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敏明 尹永君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