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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9-22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85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319,243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9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218                         程先锋
  2                    00*****443                         过鑫富
  3                    01*****549                         林关羽
  4                    00*****024                         张颖霆
  5                    01*****223                         张云祥
  6                    01*****427                         张艾忠
  7                    01*****936                         李祥慈
  8                    00*****096                         曹仕美
  9                    01*****156                         张洪文
  10                   00*****925                         李晓祥
  11                   01*****496                         王忠胜
  12                   01*****065                         缪昌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5 年 9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15 年 9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琴山 50 号
       3、咨询联系人:吴卡娜、楼渊
       4、咨询电话:0571-63807806
       5、传真电话:0571-63759205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