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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已取消)2015-12-11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95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
金的需求,经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
真核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
产额的40%。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
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和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票面利率及还
本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
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
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本次债券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
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时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和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
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增
信措施、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
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
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
关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
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四、发行公司债券对于公司的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补充
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我们
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
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3、我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认为本次发行有
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
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审核通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准备
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预案需提交本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公司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
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