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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6-019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连春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440,319,2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4,031,924.3 元;同时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660,478,865 股,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和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亿帆鑫
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阅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
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
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亿帆鑫
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
对置入资产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本届监事会提名曹仕美、张连春、王
静静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监事会到期之日。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曹仕美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11月出生,汉族,经济师。2006年至2013年、2013年至今
分别任安徽新陇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5月任湖南
芙蓉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合肥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安徽雪枫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2年5
月至今兼任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公司医
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1,133,33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张连春女士
    中国国籍,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年8月至1998年7月在
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任团委书记、班主任;1998年8月至2002年12月在本公司工
作,历任投资发展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等职;2003
年1月至2005年11月在临安市经济发展局历任技改科副科长、能源科科长;2005
年12月至2008年8月在临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任综合科科长;2008年8月至
2009年11月在本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审计总监;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
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的情形。
    3、王静静女士
    中国国籍,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至1995年在临安化工厂工作,
任团支部书记;1996年至1998年从事个体经营;1999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
担任品管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
书记兼工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