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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鑫富: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通知2016-04-01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6-029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6-026),第 12 项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王静静
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无需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现将选举
王静静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的子议案取消,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1 修改公司名称
    8.2 修改经营范围
    8.3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9、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董事候选人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董事候选人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董事候选人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董事候选人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董事候选人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海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11.1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曹仕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3 选举监事候选人王静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1 公司名称
    8.2 经营范围
    8.3 《公司章程》
    9、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董事候选人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董事候选人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董事候选人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董事候选人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董事候选人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海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11.1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曹仕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更正后通知全文如下: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决定于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4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
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
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
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
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亿
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1 公司名称
    8.2 经营范围
    8.3《公司章程》
    9、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董事候选人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董事候选人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董事候选人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董事候选人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董事候选人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海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11.1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曹仕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1 选举监事候选人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第八项议案中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第十、十一、十二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第十一项议案独立董事
候选人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
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
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
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
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
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会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
亿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吴卡娜、李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0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9
    2、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28 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4、在投票当日,“亿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设置专门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
称,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019             亿帆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2)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362019;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
案,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对应委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托价格
   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0

   议案 6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议案 7                                                               7.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子议案①                           公司名称                           8.01

 子议案②                           经营范围                           8.02

 子议案③                         《公司章程》                         8.03

  议案 9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子议案①                      《董事会议事规则》                      9.01

 子议案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02

  议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子议案①                       董事候选人程先锋                       10.01

 子议案②                       董事候选人叶依群                       10.02

 子议案③                       董事候选人周本余                       10.03

 子议案④                        董事候选人林行                        10.04

 子议案⑤                       董事候选人冯德崎                       10.05

 子议案⑥                       董事候选人李海楠                       10.06

  议案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子议案①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                     11.01

 子议案②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                      11.02

 子议案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坚                     11.03

  议案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子议案①                       监事候选人曹仕美                       12.01

 子议案②                       监事候选人张连春                       12.02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表决权总数
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中表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                              …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
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
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
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确认委托完成。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7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区”进行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
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亿帆鑫富”(002019)
股票(           )股,拟参加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姓名(参会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签署(股东):
                                               日期:2016 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
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
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4、出席会议时须持上述第 2 点中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亿帆鑫富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表决: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6
       报告》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7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8.1    公司名称

8.2    经营范围

8.3    《公司章程》


 9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1    《董事会议事规则》

9.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6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6×持
       股数=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10.1   董事候选人程先锋                               同意:                  股
10.2    董事候选人叶依群                                       同意:                      股

10.3    董事候选人周本余                                       同意:                      股

10.4    董事候选人林行                                         同意:                      股

10.5    董事候选人冯德崎                                       同意:                      股

10.6    董事候选人李海楠                                       同意:                      股

1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3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 可表决票数总数:3×持
        股数=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11.1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                                   同意:                      股

11.2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钊                                     同意:                      股

1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坚                                   同意:                      股

1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1、在“可表决票数总数”范围内,可把表决票数投给一名或多名候选人;
        2、投给 2 名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可表决票数总数:2×持
        股数=可用票数。
        3、请在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12.1    监事候选人曹仕美                                       同意:                      股

12.2    监事候选人张连春                                       同意:                      股

 注:1. 委托人应在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 其中,议案十、十一、十二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请在本授权委托书所列的“同意票(股)”中
 填写同意的股数(单位为股),否则无效;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