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7-08-2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920 号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的 1-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
项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20号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帆医药公司”)编制的截至2017年7月31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
了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是亿帆医药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亿帆医药管理层编制
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
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亿帆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鉴证报告第 1 页
反映了亿帆医药截至2017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亿帆医药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 八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截止2017年7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的规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106,176,47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0元,募集资
金 1,804,999,99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62,835,813.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资料,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
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0,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且不超过以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
1 71,260.00 60,000.00
药品制剂项目
收购 DHY & CO., LTD 53.80%股
2 100,068.00 70,068.00
权
3 补充流动资金 46,500.00
合计 171,328.00 176,568.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7年7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额为748,273,702.34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额 金额
号
(万元) (元)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
1 60,000.00 47,593,702.34
端药品制剂项目
收购 DHY & CO., LTD 53.80%
2 70,068.00 700,680,000.00
股权
3 补充流动资金 46,500.00
合计 176,568.00 748,273,702.34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实施
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元)
号
(元)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
1 47,593,702.34 47,593,702.34
端药品制剂项目
收购 DHY & CO., LTD 53.80%
2 700,680,000.00 700,680,000.00
股权
3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748,273,702.34 748,273,702.3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第 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
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