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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08-29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7-04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期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
会〔2017〕13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42 号”),会计准则 42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16 号”),会计
准则 16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会计准则42号明确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适用范
围,制定了统一的分类、计量和列报标准。公司本期无此类交易和事项,采用会
计准则42号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二) 政府补助
    会计准则16号规范了政府补助的范围,允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选择冲减
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
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对
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16号的要求,对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营业外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
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
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通知的规定变更会
计政策,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