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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2018-01-10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8-00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生物”)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
院邮寄来的(2016)皖民初 24 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亿帆生物就
原告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宽关于安
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事项作
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上述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子公司亿帆生物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
判决书》[(2016)皖民初 24 号],判决如下:
    驳回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555,090 元,由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后期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
定,为维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亿帆生物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皖民初 24 号]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