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0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
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实
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已经完成,新增公司
股本 600.00 万股,为此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具体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
年 2 月修订)和《公司章程》全文(2020 年 2 月修订)。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三条规定:“激励对象因辞
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离职或劳动合同到期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个人
所得税。”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VINCENZA PIRONTI女士、刘坤明先生因个人原因
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为此,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75万股,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66元/股,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8.275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0 年 2 月 28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