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2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帆医药”)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 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176,470 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04,999,990.00 元 , 扣 除 保 荐 、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36,255,499.85 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 民币 5,908,676.47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2,835,813.6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8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及拟置换的金额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元) 投入金额(元)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 47,593,702.34 47,593,702.34 收购 DHY & CO. ,LTD53.80%股权 700,680,000.00 700,68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计 748,273,702.34 748,273,702.3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B11920 号《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748,273,702.34 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 等金额。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收购 DHY&CO.,LTD53.80%股权”项目的标的公司 DHY 公司短期内 难以实现盈利,且亿帆医药筹划扩大在市场确定性更强的胰岛素领域内的投资, 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各行业发展前景、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 础上,亿帆医药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和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亿帆医药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 DHY&CO.,LTD53.80%股权”项目变更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 项目”(以下简称“胰岛素项目”),“收购 DHY&CO.,LTD53.80%股权”项目原已 投入的募集资金均以公司自有资金置换,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胰岛素项 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 60,000.00 2 胰岛素项目 70,06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6,215.58 合计 176,283.58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4 日止,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本 次闲置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19 年 6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止,2020 年 4 月 9 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 环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 (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 超过 5.0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 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获得的现金收益累计为 2,904.50 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7,50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 度。 二、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的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之二 盐 酸 组 胺 原 料 及 注 射 液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 素 B 脂质体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 (二)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高端药品制剂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发现二 盐 酸 组 胺 原 料 及 注 射 液 、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 B 脂质体三项在研新 药的研发风险存在进一步增强的可能,在现阶段下继续研发进而成功申报生产的 可能性较小,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经公司 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二 盐 酸 组 胺 原 料 及 注 射 液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 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 B 脂质体的药品研发及申报生产。 (三)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之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 B 脂质体等三项在研药品 的募集资金投入 4,713.12 万元,其中主要为付技术购买款 4,000 万元。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技术转让方签订《补充协议(二)》,技术转让方同意将技术 购买款 4,000 万退还公司,即终止上述三个产品的研发及申报生产对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影响-622.53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1,384.53 万元。关于本次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细内容具体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之二盐酸组胺原料及注射液、 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 B 脂质体等三项在研药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1,384.53 万元(不含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该 部分资金待“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完结后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使用)。 (四)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之二 盐 酸 组 胺 原 料 及 注 射液、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脂质体浓溶液和注射用两性霉素 B 脂质体的新药研发及申报生产终止后,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1,384.53 万元,自 2019 年 4 月股东大会审议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后,公司一直积极筹划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找到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另一方面, 随着“整合、创新、国际化”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公司新产品、新市场的持续 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决定拟将终止的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1,384.53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和 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累计投入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金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额 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高端药 21,384.53 0 0 余募集资金 1 品制剂 正常推进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8,615.47 37,719.99 97.68% 项目 小计 60,000.00 37,719.99 62.87% 2 胰岛素项目 70,068.00 16,500.00 23.55% 3 补充流动资金 46,215.58 46,215.58 100.00% 合计 176,283.58 100,435.57 截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100,435.5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79,518.7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 收益 3,672.96 万元)。除尚未赎回的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3900 万元外, 剩余募集资金 75,618.78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将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 响 (一)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及影响 自 2019 年 4 月 24 日股东大会审议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公司一直科学、审 慎地寻找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找到合适 项目;另一方面,随着“整合、创新、国际化”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公司新产 品、新市场的持续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审慎 决定拟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21,384.53 万元全部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为 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此次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还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持续 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相关规定 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的相关规定: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到账,超过一年,符合相关条件。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三个,分别为胰岛素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高端药品制剂项目,各项目有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中各研发产品也有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终止部 分“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中三个产品的研发和申报不影响其他产品的募集资金投 入。故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 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推进和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公司已履行 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意见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研发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 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侵害,本次 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研发情况作出的必要调整,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 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 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将已终止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已终 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