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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本保荐机构”)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2009 年
公开增发股票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并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亿帆医药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 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176,470 股,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 1,804,999,99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36,255,499.85 元(含税),
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 5,908,676.47 元(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2,835,813.6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855 号《验资报告》。亿帆医药对本次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亿帆医药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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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高 端    终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384.53       21,384.53     100%
     药 品        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38,615.47       39,030.87    101.08%
     制 剂
                           小计               60,000.00       60,415.40    100.69%
     项目
2    胰岛素项目                               70,068.00       16,500.00    23.55%
3    补充流动资金                             46,215.58       46,215.58    100.00%
                    合计                      176,283.58     123,130.98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亿帆医药累计已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
金 123,130.9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57,089.32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和理
财收益 3,938.92 万元),除以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2,000 万元外,
剩余募集资金 5,089.32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中一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胰岛
素类似物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当前处于临床申请准备阶段,按目前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
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 0 元,已取得收益为 183.37 万元(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算)。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亿帆医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
具体操作。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升亿帆医药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为亿帆医药和股东获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2、现金管理品种
                                         2
       为控制风险,亿帆医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
商业银行,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亿帆医药与提供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时闲置资金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现金管理品种均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
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收益风险。亿帆医药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亿帆医药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
亿帆医药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亿帆医药审计部将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持续的内部监督,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亿帆医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购买理财产品
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确保不

                                     3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5、优化并完善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加强内部审计的事前审核与
监管,强化董事会秘书处对募集资金划转的监管,同时加强对募集资金操作人
员、直接管理人员及对涉及募集资金审批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再培训,强化其
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敏感性,确保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
       6、亿帆医药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
及损益情况。
       六、对亿帆医药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亿帆医药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亿帆医药的经营效益,为亿帆医药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亿帆医药本次募投项目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亿帆医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亿帆医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亿帆医药上述募
集资金使用行为经亿帆医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亿
帆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亿帆医药实施上述事
项。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永君                               吴     薇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