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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
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问题,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
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
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的行为构成
关联交易,并同意将《关于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GENHONG CHENG                 雷新途                   刘洪泉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