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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 2:0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
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
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牧家桥琴山 50 号,公司
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10,879,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776%。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502,243,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678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636,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9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407,40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8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16,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8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16,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8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16,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8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16,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851,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
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78,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49%;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865,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1%;
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92,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8%;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63,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2%;
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91,4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290,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06%;反对 2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9%;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788,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16,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8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10,851,1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
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378,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49%;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5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同意 506,107,4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59%;反对
4,772,3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635,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2701%;反对 4,772,36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72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
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1 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10,879,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407,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2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10,879,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407,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510,879,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9,407,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胡承伟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