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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业务发展需要,于2021年06月17日与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
意为杭州鑫富向东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杭州鑫富将根据后续业务安排,签
署具体的相关融资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4月27日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各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并
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之
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详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及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23)、《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1年1月4日
    注册地址:临安区锦南街道上卦畈9号
    法定代表人:林行
    注册资本:玖仟伍佰万元整区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开发、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
泛酸钙的加工与销售;回收:甲醇、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生产:氮气(压缩的、
自用);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高分子材
料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492.17                    178,942.00

负债总额                           47,718.21                    55,651.82

净资产                           121,773.96                    123,290.18

    科目           2020年度(经审计)           2021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1,962.07                     17,186.61

利润总额                           63,215.93                     1,240.89

净利润                             54,587.12                     1,115.12

    杭州鑫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玖仟柒佰万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如有)、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
行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下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发生因主合
同下的违约事件而引致的主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债务展期、还款日宽限等情形的,
自相应的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主债务展期届满日、还款宽限期届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4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杭州鑫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
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杭州鑫富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对外担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8.8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34.12%,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
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