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2022-04-1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发挥监事会的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发挥监事会的 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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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简称《上市规则》)、《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亿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
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
2 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
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
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
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
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
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
连任。
3 连任。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
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 第四条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
4 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 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职工
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第七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还应当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和证券发行文
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
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七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二)检查公司财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 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范性文件、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
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
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主持股东大会; 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主持股东大会;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
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
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第十六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至少 10 天通知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 至少十天通知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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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前至少三天通知监事,会议通知需以书面形式通过 开前至少三天通知监事,会议通知需以书面形式通过
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公司 ERP 办公系统或其 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公司 ERP 办公系统或其
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如遇事态紧急,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监事会会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议的召开也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应在监事
会记录中对此做出记载并由全体参会监事签署。监事
会换届后的首次会议,可于换届当日召开,召开会议
的时间不受第一款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的限制。
监事会会议可以现场召开,也可以通过通讯(视
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召开。监事会也
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作会议记录,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作会议记录,会议 记录应记载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
记录应记载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 持人)、会议出席情况、议题、讨论经过及表决结果。
7 持人)、会议出席情况、议题、讨论经过及表决结果。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记录上签字。监事会会议记录作 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监事应
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在记录上签字。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
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