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 1:3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凌云路与文山路交口,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569,554,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520,05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503,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4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54人(其中 参 加 现场投票的5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1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8,08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5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6%; 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0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94%;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3%;弃权 8,0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74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5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6%; 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0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94%;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3%;弃权 8,0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74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13,9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07%; 反对 12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8,016,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41,5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426%;反对 124,7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2%;弃权 8,0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74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5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6%; 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0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94%;反对 79,2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63%;弃权 8,0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7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393,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70%; 反对 2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4%;弃权 7,914,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20,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122%;反对 247,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31%;弃权 7,9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24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5,922,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65%; 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1%;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45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771%;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2%;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5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6%;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8,060,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94%;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8,0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9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459,4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86%;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8,060,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9,987,0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1094%;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8,06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9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21 年 6 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73,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87%; 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10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773%;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21 年 11 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73,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87%; 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10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773%;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1 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73,7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87%; 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10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773%;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2 年 4 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60,031,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056%; 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8,00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6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03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056%;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1%;弃权 8,0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614%。 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6,005,5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1%; 反对 5,590,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16%;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533,1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987%;反对 5,590,696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117%;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65%;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088,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5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65%;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088,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5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5,922,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65%; 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1%;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45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771%;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2%;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5,922,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65%; 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1%;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45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771%;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2%;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5,922,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65%; 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1%;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45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771%;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2%;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55,922,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65%; 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1%;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4,450,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9771%;反对 5,673,44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2%;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65%;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088,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5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61,561,2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65%; 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7,958,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60,088,8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589%;反对 35,00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4%;弃权 7,95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97%。 (二十二)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程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281,2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8,808,8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909%。 2、选举周本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197,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8,725,16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679%。 3、选举叶依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9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457,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6440%。 4、选举林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89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418,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867%。 5、选举冯德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891,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418,8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5867%。 (二十三)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 GENHONG CHENG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7,875,3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4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6,402,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8451%。 2、选举雷新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982,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510,1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209%。 3、选举刘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1,39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924,9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302%。 (二十四)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国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8,511,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1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7,039,5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7802%。 2、选举张连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50,982,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9,510,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史山山律师、陈崇红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