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亿帆医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1-1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本保荐机构”)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亿帆医药本次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2017年8月,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106,176,470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17.0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04,999,99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499.85元(含税),及会
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676.47元(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17年8月7日对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亿帆医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亿帆医药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高端药    终止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384.53       21,384.53     100.00%



                                            1
序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品制剂   正常推进的部分募集资金投
                                                 38,615.47       39,579.07   102.50%
     项目             资项目
                        小计                     60,000.00       60,963.60   101.61%
2             胰岛素类似物项目                   70,068.00       16,500.00    23.55%
3               补充流动资金                     46,215.58       46,215.58   100.00%
                 合计                           176,283.58      123,679.18          -

     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3,679.1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963.6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余额(扣除银行手续费)为 56,745.75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4,141.35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次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均为募投项目“胰岛素类似物项目”暂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胰岛素类似物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当前处于临床申请准
备阶段,按其目前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
时闲置状态,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计划使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即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将暂时使用“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亿帆医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亿帆医药计划使用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 充流
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即2022年
11月14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随着公司战略部署的进一步推进,公司新产品开发、新市场的开拓对资金需
求较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测算,按现行同期(12个月)贷款利率,本次
使用5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利息约2,007.5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亿帆医药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亿帆医药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亿帆医药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
亿帆医药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将
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亿帆医药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14 日,亿帆医药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通过查阅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材料、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对亿帆医药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3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
未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亿帆医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亿帆医药《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亿帆医药实施上述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   诚                             吴   薇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