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
为 2.8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55%。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8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8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55%。
现将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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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2、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
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
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
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 254.5 万份,获
授人为 52 人。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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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获授人数为 50 人。
7、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上市。
8、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49
元/股调整为 13.36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75 元/股调整为 6.685 元/
股。
10、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8 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72 元/股调整为 5.66
元/股。同意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2.96 万份股票期权,以 5.66
元/股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待期/限售期为自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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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部分 行权/解除限售
行权/解除限售时间
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18 年 11 月 1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届满。
(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
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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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
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在各个考核年
度,对各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系数,根据公司各个指标的实际完成度,进而确定
各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
具体的考核情况如下表:
考核指标 1: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权重:50%)
以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 考核年度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数,考核各年度营业收入实 预设最高指标(C) 10% 25% 45%
际增长率(A) 预设最低指标(D) 6% 15% 27%
A≥C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C 且 A≥D X=A/C*100%
指标完成度(X)
A<D X=0
考核指标 2: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权重:50%)
以 2017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考核各年度净利润实际增长 预设最高指标(E) 10% 25% 45%
率(B) 预设最低指标(F) 6% 15% 27%
B≥E Y=100%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指
B<E 且 B≥F Y=B/E*100%
标完成度(Y)
B<F Y=0
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M) M=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比例*(X*50%+Y*50%)
I. 根据公司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各考核年度公司实
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II. 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值为准,净利润以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值为
准。
III. 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并购行为,且单一并购标的所
涉资产(股权)完成交割的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规模超过 15,000
万元,则由该并购标的产生的收入和净利润不计入公司当年以及未来各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加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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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以 2017 年度业绩为基数,2018 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为 24.85%,
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实际增长率为-14.53%,公司部分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
考核目标,M=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比例×50%,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
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M)×各
考核年度个人可解除限售系数。
考核等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预留授予的 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如下:
(1)7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
系数为 100%;
(2)1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
售系数为 80%。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4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055%。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 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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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剩余未解锁数量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定的解除限售系数 可解锁数量(万股)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 8 人 14.50 注1 2.84 8.70
合计 14.50 -- 2.84 8.70
注 1:8 名激励对象中,7 人的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解除限售系数为 100%,1
人的绩效考核等级为“B”,本期个人解除限售系数为 80%。
五、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252,600 0.44% -28,400 2,224,200 0.4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52,600 0.44% -28,400 2,224,200 0.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2,971,593 99.56% 28,400 512,999,993 99.57%
三、总股本 515,224,193 100.00% 0 515,224,193 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次解锁和行权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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