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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生物:关于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0-11-19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生物”)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唐伟国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票累计不超过 1,500 万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总数不
超过 500 万股,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万股,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在唐伟国先生实施上述减持计划过程中,公司先后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
例超过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唐伟国先生的告知函,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
截止日前不再减持公司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唐伟国先生出
具的告知函,现将其股份减持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          (万股)
           集中竞价交    2020 年 7 月 10 日—
                                                     21.95           493.12                    0.96%
               易        2020 年 11 月 3 日

唐伟国                   2020 年 7 月 23 日—
            大宗交易                                 17.96          1000.00                    1.94%
                         2020 年 11 月 16 日

             合     计                    --               --       1493.12                    2.90%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唐伟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37,913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20%,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质押/司法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质押/司法冻结日期
           冻结数量          比例
                3,550,000           0.69%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0 年 6 月 3 日
唐伟国
                4,484,999           0.8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唐伟国先生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2、唐伟国先生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
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其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唐伟国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