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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华生物: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3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 31 名激
励对象,可以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 238,200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代码:037769;期权简称:科华 JLC2;
    2、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13.295 元/份,本次可
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38,200 份;
    若在行权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或缩股、增发股票等事宜,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行权期限: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
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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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期共三期,本次行权为第三期行权,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止(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7 日)。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
了各方权利及义务。
    二、 可行权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并按相关规定为激励对
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
自主行权。
    三、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期权行权的,相关
人员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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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
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其行权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五、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六、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
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
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
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
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 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
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
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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