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周琴琴女士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1 人, 代表股份数合计为 133,611,0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9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16,974,00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2.72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6,637,026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 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 37,624,2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0,987,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7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6,637,02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028,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53%; 反对 1,567,5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32%;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公司独立董事陆德明先生、CHEN CHUAN 先生、张屹山先生、夏雪女士向董 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代表陆德明先生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083,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69%; 反对 1,511,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16%;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117,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21%; 反对 1,493,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77%;弃权 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1,947,7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51%; 反对 1,66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4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960,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792%;反对 1,663,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20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2,134,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49%; 反对 1,461,1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36%;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1,911,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280%; 反对 1,684,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06%;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020,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098%; 反对 1,574,8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87%;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088,0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601%; 反对 1,507,6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84%;弃权 1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101,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521%;反对 1,507,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72%;弃 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816,1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660%; 反对 7,42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86%;弃权 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785,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430%; 反对 7,45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816%;弃权 36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255,3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53%; 反对 1,351,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2%;弃权 4,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6,268,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967%;反对 1,351,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908%;弃 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