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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科华: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
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4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 科华”变更为“科华生物”,股票代码仍为“002022”,股票交
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科华”变更为“科华生物”
    3、证券代码:无变更,仍为“002022”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星期二)开
市起复牌。
    5、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
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2295


                                     1
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2317 号),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重新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9082 号);同日,
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
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的专项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5056 号)。
    2、2023 年 3 月 2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8418
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96,986.2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084.5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81,492.21 万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第一款的规
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
    2023 年 3 月 2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50 号)。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
条件。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
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开市起停
牌一天,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4 月 4 日开市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科华”变更为“科华生
物”,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22”,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由 “5%”
变更为“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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