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9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0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出席
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
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下属
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其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关于一架 A330-300 型飞机(MSN 1570)的租赁协议以及租赁交易相关文件项
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
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新二
号租赁有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飞机租赁交易的履约义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刊登于2019年4月9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