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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4-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依据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XYZH/2019CDA20065),并对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1、有关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16,251.41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33.45%,占总资产的
18.77%。无逾期担保。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非
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0 元,无逾期担保。
    2、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且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并充分揭示了对外
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全芳、王建华、王廷富、刘效文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