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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权益。
    一、2018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16 日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由虞刚(监事会主席)、欧智、马勇(职工监事)组成。报告期内,监事会
对公司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定期报告进
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履行了监事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授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申请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2018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
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8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半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9、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列席了 2018 年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项目建设、
技术研发项目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督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赋予的职权,共计列席股东大会 3 次(其中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议(共计 9 次),对公司财务、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
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
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达成董事会制定的任务目标。报告期内,监事会在监
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
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
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稳健。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允、客观、合法,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是公正、客观、合法的,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银行、公
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2018
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监事会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检查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
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
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
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8年,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
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 2018 年与参
股公司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海特
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以及与四川海特投
资有限公司发生房屋购置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审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过程合规有
效,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决策会议上都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对外投资
    2018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
旅投航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业务,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对外担保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
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未发生公司或公司控股
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形。
    (八)、关联方资金往来。
    经核查,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要求,
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在披露 2017 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送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向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前 30 日,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公告前 10 日,信
息披露后 2 个交易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等时间窗口期内均进行提示。经监事
会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监高及关联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
形。
    (十)对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
资产回报率。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19 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以公司规范发展为目标,继续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工
作包括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对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另外,公司监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落实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制定的任务目标、经营管理
决策,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情形,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
    2019 年,监事会将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加强资本
市场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以忠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为核心,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切实发挥好各项监督职能,促进公
司规范发展。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