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以账龄 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进一步细化,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的性质,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管控水 平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对军品业务相关的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做出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 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