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2019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0 日 9:30—11: 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6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85,487,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5098%。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 1 云祥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5,487,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4.509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00%。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73,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459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 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87,8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4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73,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