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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高新: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5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知于2019年5月16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时在

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李飚先生、魏彦廷先生、杨红樱女士、
万涛先生、辛豪先生、李江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
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郑德华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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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
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5
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郭全芳先生、王廷富先生、彭韶兵先
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华先生、刘效文先生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将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5
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载在2019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
贴调整为8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构成本议案的关联人,因此,郭全芳、刘效文、王建华、王廷富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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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4)详见 2019 年 5 月 25 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飚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高级经
济师。1992年至2008年历任公司电子经营部经理、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工商联十二届常委、四川省
工商联十一届副主席、全联科技装备业副会长、四川省川商总会联席会长、四川省川联
科技装备业商会会长、四川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四川省国际商会副会长、四川省
工商管理协会理事、成都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会长等社会职务。2015年被工信部授予
“2015年国防科技进步奖个人一等奖”。
    李飚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0,013,981股,与公司拟
聘任的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再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飚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魏彦廷先生,196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海
军航空工程学院,航空工程专业。曾任陆航航空中心修理厂厂长、陆航装备局副局长、
研究所所长等。2018年12月至今任职海特高新。2003年“某再生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科
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魏彦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魏彦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红樱女士,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1997年至2008
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杨红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为夫妻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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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杨红樱女士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涛先生,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四川奥特附件维修公司生产科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05
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
    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万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辛豪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MBA。历任新
疆商业银行诚信支行副经理,德恒证券清算中心主任,恒信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德
恒证券西安长安中路营业部,联华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辛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辛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江石先生,196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EMBA。1990
年至1998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上海飞机维修基地机械师、车间主任、航线部经理,1999
年至2002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机务工程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6年担任东方航空公司江
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6至2014年历任东方航空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副总
经理、高级工程师、党委书记。2014年至2015年担任云南瑞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李江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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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李江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全芳先生,195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
历。1987年至1999年历任四川航空公司机务部副经理、经理,1999年至2002年担任四川
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2年至2014年担任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
程师、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全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郭全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郭
全芳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75)号结业证书。
       王廷富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2000年至2001
年担任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经理,2001年至2015年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总部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西藏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
       王廷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廷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
廷富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606915764)号结业证书。
       彭韶兵先生:196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4年7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2018年至今兼任成都航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韶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彭韶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彭
韶兵先生已经取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4745)号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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