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和实际
经营需求,2020 年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航
空维修资源,公司在航空维修及设备租赁、航材交易、劳务合作等方面与参股子公司
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加大合作力度,加强业务往来。
公司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亚美”)聘请蓝海锦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蓝海锦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子公司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
限公司(奥特附件)聘请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实业”)提供物业
管理服务,公司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特投资”)房屋进行生产经营。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
反对、3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李飚、杨红樱、辛豪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9 年与参股公司上海沪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44.50 万元,与蓝海锦添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8.04 万元,与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43.66 万元,与
海特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56.91 万元,同意 2020 年公司与上海沪特的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 万元,与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 180 万元,与海特
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 170 万元,与蓝海锦添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32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
先生为蓝海锦添、海特实业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上海沪特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杨红樱
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海特投资法定代表人,因此,李飚先生、
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销售商品或 销售商品、提 参照市场
者提供劳务 上海沪特 供维修劳务 价格 150 30.85 104.36
采购商品或 参照市场
接受劳务 上海沪特 采购商品 价格 50 4.4 40.14
参照市场
租赁 海特投资 租赁房屋 价格 170 39.27 156.91
为海特亚美、
君尚提供物业 参照市场
蓝海锦添 管理等服务 价格 32 5.63 28.04
为奥特附件提
供物业管理等 参照市场
物业管理 海特实业 服务 价格 180 20.17 43.66
(三)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 生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预计
额占同类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索引
类别 人 容 生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额差异
(%) (%)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提 2019 年 4 月 16 巨
上海
或者提供 供维修、设备 104.36 150 0.34% -30.43% 潮资讯网(公告编
沪特
劳务 租赁等 号:2019-010)
采购商品 2019 年 4 月 16 巨
上海 采购商品、接
或接受劳 40.14 50 0.10% -19.72% 潮资讯网(公告编
沪特 受劳务
务 号:2019-010)
2019 年 4 月 16 巨
海特
租赁 租赁房屋 156.91 160 22.87% -1.93% 潮资讯网(公告编
投资
号:2019-010)
为海特亚美、
2019 年 4 月 16 巨
蓝海 君尚提供物
28.04 30 39.11% -6.53% 潮资讯网(公告编
锦添 业管理等服
号:2019-010)
务
物业管理
为奥特附件 2019 年 4 月 16 巨
海特
提供物业管 43.66 100 60.89% -56.34% 潮资讯网(公告编
实业
理等服务 号:2019-010)
公司与上海沪特 2019 年度交易发生额低于预计主要是行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业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与海特实业 2019 年度交易发生额低于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预计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面积减少,亚美动力租赁海特投资房
说明
屋交易金额基本符合公司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
的说明 际经营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2Y-15 室
3、法定代表人:李智勇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
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指标: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沪特总资产为 12,440.70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28.3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81 万元。
7、履约能力分析:上海沪特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较为稳
健、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8、关联方关系:上海沪特为公司持股 50%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李飚先生兼任上海沪特副董事长。
(二)、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 21 号 1 幢 3 层
3、注册资本:3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雷霆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清洁服务;病虫害
防治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汽车美容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
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
动);代收水电费服务;销售:日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针
纺织品、化妆品、家居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蓝海锦添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
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三)、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 3 栋 14 楼
3、注册资本:15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辛豪
5、经营范围:投资项目及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企业管理。
6、履约能力分析:海特投资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
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海特投资法定代表人。
(四)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 2 幢 3 楼 2 号
3、注册资本:27,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飚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物业管理(凭资
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海特实业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
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海特实业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海沪特、海特亚美与蓝海锦添、亚美动力与海特投资、奥特附件与海特
实业的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
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
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
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沪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业务往来,有利于充分利
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企业生产效率、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航空维修
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海特亚美与蓝海锦添、奥特附件与海特
实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来,蓝海锦添和海特实业为专业物业管理
公司,具备良好的物业管理经验,聘请蓝海锦添、海特实业为公司提供专业的物业管
理服务,有利于保障海特亚美、奥特附件的生产经营秩序。亚美动力租赁海特投资的
房屋作为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是基于方便公司生产经营考虑。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提交的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会议材料完整、充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公司与上海沪特业
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航空维修资源,蓝海锦添为海特亚美等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海特实业为奥特附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亚美动力租赁海特投资房屋是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上述该等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
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飚先生、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公司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