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31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
知于2020年3月16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8日上午9:30时在成
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考《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
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彭韶兵先生、王廷富先生、郭全芳先生,以及2019年因任期届满离任
独立董事王建华先生、刘效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
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5)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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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07,878,768.70 元,同比增长 56.68%;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6,308,602.64 元,同比增长 19.14%;基本每股收益 0.10 元;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为 2.17%;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7,072,046,756.76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566,615,335.04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0CDA20022)
确认,2019 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6,308,602.6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54,567,458.37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717,027,582.17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7,027,582.1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
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公
司 2019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预 案 为 : 以 2019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总 股 本
756,791,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
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
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现
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量和经营规划,从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有利于维
护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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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XYZH/2020CDA20023),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8)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3月31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载在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CDA20025),内容详见
2020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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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
办理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0年3
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具体内容
刊登于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为
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5.5亿元,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详见2020年3月
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现状,同意公
司在2020年度向合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和保函以及公司
战略发展等业务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为14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3.5亿元的担保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
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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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详见2020年3月31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2020 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 万元,与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为 180 万元,与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海特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为 170 万元,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锦添”)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 32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海特实业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上海沪
特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海特投资法定
代表人,因此,李飚先生、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的议案》;
《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 全 文 刊 登 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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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详见2020年3月31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详见2020年3月31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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